兩段式疑問=>高雄市交通局 - 機車
By Necoo
at 2013-03-24T13:40
at 2013-03-24T13:40
Table of Contents
發函問題如下http://ppt.cc/9SaU
對於兩段式左轉有一些疑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重點:有兩段式標誌或標線"必須"要兩段式左轉這無庸置疑,
但我的問題是
非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應"依第一百零二條這一部分
而102條規定為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所以目前有兩個問題
1.不符合99條規則下的路口,是否"應"or"必須"遵守102條之規定駛入路口中心直接左轉
2.如果不屬於99條所定義的路口,且未以102方式左轉是否會觸犯相關規定,及罰責為何
==========================================
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回答如下
http://ppt.cc/YrO2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2月21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
果敬復如下:
有關您詢問兩段式左轉該如何行止乙案,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二項規定,機器腳
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另無標誌或標線者,則依同
規則第99條第2項第1、2款及第102條第1項各款規定行止,合先敘明。
爰上,機車行經交叉路口既有明確規範,行經路口時請確依規定行止,
倘您尚有具體地點資訊及建議,亦可請您再予提出,俾利本局研復。
荷承關心交通業務,併致謝忱。
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交通工程科承辦人鄒宜庭電話
07-2299825#604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
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陳勁甫 敬上
===================
也就是說,依照交通安全規則而言
如果有如99條規定的路口,應以兩段式待轉為之
而不屬於99條所規定的路口,就必須比照102條,直接左轉
但沒有說明罰則,以上
--
停止線前
那一瞬間的綠燈宛如起跑線般
Ready!!!!..油門補足加足馬力向前衝
忽然...公車...塑膠車...腳踏車....娃娃車.......
全都超過了偶的愛將................
幹!!!~~~~又熄火啦XDDDD
--
對於兩段式左轉有一些疑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重點:有兩段式標誌或標線"必須"要兩段式左轉這無庸置疑,
但我的問題是
非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應"依第一百零二條這一部分
而102條規定為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所以目前有兩個問題
1.不符合99條規則下的路口,是否"應"or"必須"遵守102條之規定駛入路口中心直接左轉
2.如果不屬於99條所定義的路口,且未以102方式左轉是否會觸犯相關規定,及罰責為何
==========================================
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回答如下
http://ppt.cc/YrO2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2月21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
果敬復如下:
有關您詢問兩段式左轉該如何行止乙案,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二項規定,機器腳
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另無標誌或標線者,則依同
規則第99條第2項第1、2款及第102條第1項各款規定行止,合先敘明。
爰上,機車行經交叉路口既有明確規範,行經路口時請確依規定行止,
倘您尚有具體地點資訊及建議,亦可請您再予提出,俾利本局研復。
荷承關心交通業務,併致謝忱。
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交通工程科承辦人鄒宜庭電話
07-2299825#604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
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陳勁甫 敬上
===================
也就是說,依照交通安全規則而言
如果有如99條規定的路口,應以兩段式待轉為之
而不屬於99條所規定的路口,就必須比照102條,直接左轉
但沒有說明罰則,以上
--
停止線前
那一瞬間的綠燈宛如起跑線般
Ready!!!!..油門補足加足馬力向前衝
忽然...公車...塑膠車...腳踏車....娃娃車.......
全都超過了偶的愛將................
幹!!!~~~~又熄火啦XD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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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3-25T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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