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未看後方開車門造成我騎乘機車手掌骨折 - 自行車

Table of Contents

99-01-09我騎乘友人機車載車主不慎被計程車乘客開車門撞倒,計程車司機卻開車落跑,留下肇事乘客...但導致我"左手手掌閉鎖性骨折"。當時因我疼痛不已友人急於送我到醫院急診,肇事者聲稱需趕至學校上課,無法一同與我前往醫院急診,便拿了新台幣一千元與名片請我先去醫院急診,抄了我的�

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0-01-13
不管對方因為何事ˋ作任何動作,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之疏忽事實俱在,已造成人員受傷,也已是既定的事實,就足以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已無庸置疑,100%會成立的。本案除開車門的呈課之外,該計程車司機,應負起較高的責任比率,身為營業駕駛,有其義務與責任,警告乘客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1-16
其實計程車也有責任該注意而未注意(肇事車主)
Hazel avatarHazel2010-01-15
已經備案了就不怕肇事者不理你啦你等他回國在處理吧手掌骨折看醫師說多久會痊癒,痊癒後是否有後遺症然後再談賠償,這個責任要歸咎到過失的乘客,所以跟計程車司機無關求償金額應該是看狀況!從三萬到三十萬都可以談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