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XMAX社團有人被檢舉了
罰4000元
https://i.imgur.com/rRaEO8H.jpg
但這根本不是國道,只是「連絡道路」,不應該是以33條處罰,應該要用60條第2項第2款或
第3款處罰。
https://i.imgur.com/k3IrddX.jpg
各位怎麼看?
※ 授權方式: 創用 CC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 4.0 國際 授權條款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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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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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根本不是國道,只是「連絡道路」,不應該是以33條處罰,應該要用60條第2項第2款或
第3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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