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不明白路權?刑責? - 自行車Bennie · 2007-07-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的車禍是這樣的.我於停車場出來已經到出口正準備左轉.我確認前方已經沒人我向前進.才向前大概30公分.就聽見旁邊路人再喊叫我後退.我後退之後就發現有人躺再我左前輪.那對方左腳斷.那當時也有報案.員警也有來處理.但是員警說現場有移動.現場圖不能畫那發生現場是這樣當時我右邊有班馬線約離�自行車All CommentsBennie2007-08-01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之道路,行人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1款),行人在一旁設有行人穿越道之道路不依規定穿越道路,應有過失;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同法第94條第3項),您未看見行人卻仍發生��Charlie2007-07-31以下提供一些處理方式,希望能幫上你的忙1.請先申請交通鑑定,由申請方支付費用(可把肇事責任分清楚可作 為日後賠償依據)2.請參考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3.正常在交通事故發生,只要有人受傷,就有可能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或是業務過失刑責後者刑責比效重,在賠償的過程中Lucy2007-07-30如果賠個10萬左右可以賠如果要賠超過30萬__建議你打官司吧__只是你會三個月的刑事責任__約10萬台幣來罰還要賠錢約1~20萬所以你要考慮妳這種倒楣事很多人在發生都很冤枉但汽車撞人__汽車錯建議你問律師__反正妳最好是和解在不然就一直上訴到高等法院__一直拖下去如果一直出庭__你會沒空你最好和解�Caroline2007-08-0130公分就輾到我覺得這個行人故意肇事左腳斷是小腿骨斷還是腳底板骨斷如果附近有停車場的監視器或其他的監視器那對你有可能有幫助斑馬線附近撞到行人,這時要看該行人是在斑馬線上行走,還是在左方或右方行走,行走方式和裁決有相當因果。斑馬線左右十公尺距離內均為算走在斑馬線,但是,��Related Posts從高雄市正言路到東港怎麼騎比較好?自行車哦!!找自行車座管問自行車之旅e台北到宜蘭e路線及時間規劃兩小無猜的愛?我覺得我好像做了一件蠻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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