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路上(無碰撞)交通事故肇責 - 機車
By Jacky
at 2018-09-13T21:05
at 2018-09-13T21:05
Table of Contents
介紹一下這次協調過程的攻防戰
在警察局只看過對方馬偕的診斷書(右膝擦挫傷)和車損估價單(12,650元)
預計對方會要求10萬左右的賠償金給我砍
保險和警察也建議包3600元紅包作為個人自付的精神撫慰金
開庭前協調庭:
因沒作好足夠的過失傷害判決功課
沒想到對方竟然要求賠償金額高達38萬元
另外要求我自付精神慰撫金8萬元才肯撤回刑事告訴
總計要求賠償46萬元
後來先不談民事賠償
(保險需要回去審核,而我當下沒有算對方所有的賠償明細是我失誤)
所以先談我要花多少錢買斷刑事
對方律師朋友開始扯會判60天(6萬)然後有前科等等
原本打算提3600元的變成加碼到3萬6
對方又降到6萬
協調員根本沒作用
只是想趕快去吃中飯就開個5萬好不好
(千萬不要聽協調員的話,他開的價只是依照對方價碼減個幾萬而已)
後來我跟5萬
對方說5萬5
突然保險偷偷跟我打pass私下談
我又改回3萬6所以和解失敗
事後分析:
1. 第一次和解一定不會成功的,大家都有權利出自己的價碼,不要隨對方話術動搖,
反正肯出庭調解就是有意願有誠意和解,只是金額談不攏而已。
2. 協調員只是想早點結束吃飯,他提出的和解價碼絕對不是依照案子去評估合理的和
解金,只是依對方提出金額隨便殺個兩三萬問你跟不跟。
3. 參考李蒨蓉的案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02690)
把殘障人士撞到住院開刀,沒和解成功,才拘役40天(4萬),過失傷害最高才6個月
把人撞到重傷植物人也才拘役6個月(18萬),請評估對方傷勢評估預計判賠金額。
4. 過失傷害是微罪,不會影響你工作,且五年沒再犯就查不到了,除非你剛好要移民。
第二次和解前評估:
1. 精神撫慰金標準(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38048)
一般輕傷無縫合則多在二萬元以下,或總賠償金額的1/4~1/3
所以我預估法官判大約會判20天左右(2萬)。
2. 髕骨半脫位: 脫位不等於脫臼,脫位是可以自行回復的,是扭傷的一種,是輕傷。
而且髕骨本來就是會移動的骨頭,脫位是隨醫生經驗判斷的
2/1: 診斷宜多休息,注意飲食
2/5: 診斷在家休養2天
6/30: 診斷避免激烈運動2週
9/1: 確診斷需要休養半年,這家骨科真神奇呀,以後受傷要理賠我也要來這家看。
3. 2/1的事故,醫療收據傻到敢拿1月分的收據來(有拍照存證),看來就是想搞錢的
這家中醫應該是對方常去拿水藥養身體的好鄰居,收據部分真實性有待商確,
因為一般真的有嚴重筋骨外傷的絕不會只去小中醫診所吃吃昂貴中藥的,
會去大醫院做各項檢查,作正統的治療。
第二次和解:
所以最後我都寫好認罪刑事答辯狀了
預設第二次和解最高自付金額1萬,不要就走法律流程了
後來沒想到保險這麼罩(這張半年休養的診斷書很值錢呀)
對方聽到核出31萬眼睛都睜大了,馬上答應和解,然後跟律師一起顆顆笑
乾~~我的1萬元飛了
本來以為又要殺價殺來殺去兩三個小時的
所以應該要等保險先核出總賠償金再跟對方談多少錢買斷刑事部分
以這樣高的賠償金,就算我不自付金額
我看對方一定會求我和解的
因為到法院,她的單據會被仔仔細細的放大檢視的
一般都會被砍半再砍半的
所以這次對方是最大贏家
就分享到這邊啦
給大家參考參考~~
-----------------------------------------------------------------------------------------------------
還有很多人認為我騎車方式習慣不好
但有部分也是環境所逼呀
竹科每天上下班就這樣
https://youtu.be/i0hv5Lp035w
打個薄碼,不然又要浪費時間打答辯狀了
(1)第一個路口左轉:不逆向根本出不去
(2)第二個路口左轉:看看那精緻的槽化線,能不壓在上面左轉的應該只有飛機了
(3)右側超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真的有點難,我覺得能一起共享車道是最好的
偏偏一堆直行車要佔用右轉車道,你也只能右側超車呀,紅線外還有汽車在奔馳呀~~
(4)介壽路碩大的四線道,為何大家還要去硬塞外側兩車道呢??
還不是那該死的禁行機車,讓大家塞在外側兩車道
很多次跟在她後面(包含這一次)
她也是一樣違規這樣騎呀
應該說大家都這樣騎
不然不右側超車
停在路上不走
後面可是有一群憤怒的上班族呀
2/1就真的是天時地利人和剛好擦出32萬的精美火花
我準備右側超車(她往左偏,我以為又是一台直行車占用右轉車道的)
她準備右切 (她要超過前方一台直行車占用右轉車道的)
然後好死不死沒撞到
她卻摔車受傷
經過這一次教訓
騎車真的只能盡量靠左維持最大路權
--
在警察局只看過對方馬偕的診斷書(右膝擦挫傷)和車損估價單(12,650元)
預計對方會要求10萬左右的賠償金給我砍
保險和警察也建議包3600元紅包作為個人自付的精神撫慰金
開庭前協調庭:
因沒作好足夠的過失傷害判決功課
沒想到對方竟然要求賠償金額高達38萬元
另外要求我自付精神慰撫金8萬元才肯撤回刑事告訴
總計要求賠償46萬元
後來先不談民事賠償
(保險需要回去審核,而我當下沒有算對方所有的賠償明細是我失誤)
所以先談我要花多少錢買斷刑事
對方律師朋友開始扯會判60天(6萬)然後有前科等等
原本打算提3600元的變成加碼到3萬6
對方又降到6萬
協調員根本沒作用
只是想趕快去吃中飯就開個5萬好不好
(千萬不要聽協調員的話,他開的價只是依照對方價碼減個幾萬而已)
後來我跟5萬
對方說5萬5
突然保險偷偷跟我打pass私下談
我又改回3萬6所以和解失敗
事後分析:
1. 第一次和解一定不會成功的,大家都有權利出自己的價碼,不要隨對方話術動搖,
反正肯出庭調解就是有意願有誠意和解,只是金額談不攏而已。
2. 協調員只是想早點結束吃飯,他提出的和解價碼絕對不是依照案子去評估合理的和
解金,只是依對方提出金額隨便殺個兩三萬問你跟不跟。
3. 參考李蒨蓉的案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02690)
把殘障人士撞到住院開刀,沒和解成功,才拘役40天(4萬),過失傷害最高才6個月
把人撞到重傷植物人也才拘役6個月(18萬),請評估對方傷勢評估預計判賠金額。
4. 過失傷害是微罪,不會影響你工作,且五年沒再犯就查不到了,除非你剛好要移民。
第二次和解前評估:
1. 精神撫慰金標準(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38048)
一般輕傷無縫合則多在二萬元以下,或總賠償金額的1/4~1/3
所以我預估法官判大約會判20天左右(2萬)。
2. 髕骨半脫位: 脫位不等於脫臼,脫位是可以自行回復的,是扭傷的一種,是輕傷。
而且髕骨本來就是會移動的骨頭,脫位是隨醫生經驗判斷的
2/1: 診斷宜多休息,注意飲食
2/5: 診斷在家休養2天
6/30: 診斷避免激烈運動2週
9/1: 確診斷需要休養半年,這家骨科真神奇呀,以後受傷要理賠我也要來這家看。
3. 2/1的事故,醫療收據傻到敢拿1月分的收據來(有拍照存證),看來就是想搞錢的
這家中醫應該是對方常去拿水藥養身體的好鄰居,收據部分真實性有待商確,
因為一般真的有嚴重筋骨外傷的絕不會只去小中醫診所吃吃昂貴中藥的,
會去大醫院做各項檢查,作正統的治療。
第二次和解:
所以最後我都寫好認罪刑事答辯狀了
預設第二次和解最高自付金額1萬,不要就走法律流程了
後來沒想到保險這麼罩(這張半年休養的診斷書很值錢呀)
對方聽到核出31萬眼睛都睜大了,馬上答應和解,然後跟律師一起顆顆笑
乾~~我的1萬元飛了
本來以為又要殺價殺來殺去兩三個小時的
所以應該要等保險先核出總賠償金再跟對方談多少錢買斷刑事部分
以這樣高的賠償金,就算我不自付金額
我看對方一定會求我和解的
因為到法院,她的單據會被仔仔細細的放大檢視的
一般都會被砍半再砍半的
所以這次對方是最大贏家
就分享到這邊啦
給大家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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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人認為我騎車方式習慣不好
但有部分也是環境所逼呀
竹科每天上下班就這樣
https://youtu.be/i0hv5Lp035w
(1)第一個路口左轉:不逆向根本出不去
(2)第二個路口左轉:看看那精緻的槽化線,能不壓在上面左轉的應該只有飛機了
(3)右側超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真的有點難,我覺得能一起共享車道是最好的
偏偏一堆直行車要佔用右轉車道,你也只能右側超車呀,紅線外還有汽車在奔馳呀~~
(4)介壽路碩大的四線道,為何大家還要去硬塞外側兩車道呢??
還不是那該死的禁行機車,讓大家塞在外側兩車道
很多次跟在她後面(包含這一次)
她也是一樣違規這樣騎呀
應該說大家都這樣騎
不然不右側超車
停在路上不走
後面可是有一群憤怒的上班族呀
2/1就真的是天時地利人和剛好擦出32萬的精美火花
我準備右側超車(她往左偏,我以為又是一台直行車占用右轉車道的)
她準備右切 (她要超過前方一台直行車占用右轉車道的)
然後好死不死沒撞到
她卻摔車受傷
經過這一次教訓
騎車真的只能盡量靠左維持最大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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