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正式開放!黃牌上快速、紅牌上國道 - 重機

Table of Contents

http://n.yam.com/carstuff/car/20120619/20120619557793.html

7/1正式開放!黃牌可上快速道路、紅牌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

2011年11月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並於12
月經過總統命令公佈後,經過半年餘的相關配套措施準備,於2012年6月19日當天,行政
院終於正式公佈此修正條文,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意即先前所提的排氣量550c.c.以上
之大型重型機車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550c.c.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比照小
型汽車之法規,將於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2011年11月8日於立法院院會所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
主要內容區分成兩大重點,首先為排氣量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方面,現行雖然「
號稱」擁有比照小型車的行駛路權,但僅限於快速道路與一般平面道路上,高速公路除了
國道3甲以外,其餘皆禁止行駛。此次修正內容,就是開放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不過條
件為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者需要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一年以上與小型車以
上駕照,就可依照交通部所公告的時間與路段行駛高速公路(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
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根據附帶決議,授權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
型機車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且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
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規範內容

而在6月19日行政院正式頒布的行政命令中,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
條文內容如下: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核定、汽車檢
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
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
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
內政部定之。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
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
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
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
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事車輛扣留、移
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
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
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車行駛高速公路
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條文中清楚說明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所新增的高速公路路權,而針對黃牌部分,則是以「大
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
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此文中所清楚指出,意即所有排氣量
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除了特別規定的紅牌重型機車外,其他行駛路權皆
等同於一般小型汽車,表示黃牌大型重型機車也可以自7月1日起合法行駛於全台所有快速
道路。

機車獲正名!機慢車正式分家

此外,先前曾提及的「機慢車」正名為「機車」之條文修改,也於此次「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修正條文中第3條正式公佈,其中第3條第八項指出:「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
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而其中
機車已與汽車相同,指為原動機行駛的車輛,而慢車則如第69條中所指的,乃是包含: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機車不再列入慢車項目,也代表著機車行駛能力受到應該有之重視與對待,未來在路權規
劃上,期許也會逐步改變當前不合理的方式。

此條文從三讀通過到正式施行,正式宣告著台灣多年兩輪與四輪失衡的路權逐步獲得對等
重視。當然,未來比照全球各大先進國家、大型重型機車可不分紅黃牌的合法行駛於快速
道路與高速公路,才是最正確且合理的兩輪路權狀態;而在此路權逐部正確化之時,如同
Carstuff人車事先前報導所提及的,相關的駕駛執照考取制度、道路安全宣導與用路觀念
教育等,仍需政府相關單位齊心協力的共同努力,而身為用路者的每位成員,更需以成熟
、全球觀點的角度看待此路權的改變。要成為先進國家的一員,包容、禮讓的態度絕對必
要,台灣所有用路者,仍需持續加油。


--

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2-06-23
推一個
John avatarJohn2012-06-25
推這篇新聞!有內容而不是帶主觀的那種偏頗垃圾新聞
Jake avatarJake2012-06-29
推啊!!!!!!!!!!!!!!
Susan avatarSusan2012-07-03
讚!!!!!!
Enid avatarEnid2012-07-07
Delia avatarDelia2012-07-11
有沒有揪團 7/1日國道大遊行活動 XD ??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7-13
終於! 另外機車本來就一直不屬於慢車(非形容詞)阿
Harry avatarHarry2012-07-15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7-17
推一個啦~~~~!!!!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7-17
賀!
Rae avatarRae2012-07-19
都忽略一個問題 目前只是條文過 路段.時段都還沒公佈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7-23
路段時段早就公布了阿.....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7-27
國道6、8號、3號新化段以南,開放時間則是例假日時段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7-31
這也表示重機車主要乖乖的待在車道不能亂鑽機車道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8-01
因為會抓的更緊>_<
Gary avatarGary2012-08-03
偷問,要跑快速,駕照也要滿一年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8-05
不用~
Annie avatarAnnie2012-08-09
我覺得好感動 一路過來..
我以前待過交通局 聽過裡面的教授在那邊講車種分流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8-10
可惜我人在屋簷下 不然我一定馬上問他憑什麼車種分流
這就是台灣學者的專業? 豈不是貽笑國際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8-12
希望能跟香港一樣不論幾CC都可上
Tom avatarTom2012-08-15
先進的國家都開放的,只有落後或水準低的國家才在封
所東西南北的
Olga avatarOlga2012-08-16
總統當初的承諾是 150,但是不知到時怎麼跟149分牌
Zora avatarZora2012-08-18
講到這個 上次去新加坡 看到一台chacha嗎?
Cara avatarCara2012-08-22
騎在新加坡的高速公路上 以最高速線走內線
那時候看了心理一直幹台灣爛
新加坡人根本習以為常 台灣人不知道被媒體操作還怎樣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8-23
總統:我們會做階段性的評估
Iris avatarIris2012-08-25
有看過港片的都知道,機車只要開在路上或高速路上
Erin avatarErin2012-08-29
飆什麼鬼?亂七八糟語文程度這麼差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8-31
就前面有人說的阿,只有四輪以上才是車
二輪筆四輪慢就是擋路,比四輪快就是飆
真是鬼扯蛋
Kumar avatarKumar2012-09-02
連78歲的阿罵騎車環島也被說成飆
真的在環島的會從頭到尾騎很快的嗎
Carol avatarCarol2012-09-06
T大 新加坡限速是80喔 而且整個新加坡跟台北差不多大
Eden avatarEden2012-09-08
之前去新加坡導遊還跟我們開玩笑說:這邊的藍寶基尼
都不需要用到二檔 因為高速公路限速是80XD
Isla avatarIsla2012-09-11
限速八十 那跟西濱快速道路、國五雪隧速限差不多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9-15
Hardy avatarHardy2012-09-20
還有一個多禮拜,至少今天沒有看到電視台新聞報導
不過確實颱風比較嚴重0rz
但是連電視台都沒有宣導的話,到時候應該又一堆
自以為的汽車駕駛,看到黃牌在內線就開始"眼黃"吧...
Lily avatarLily2012-09-23
那我想問什麼時候可以拿掉前牌OTZ?
Sandy avatarSandy2012-09-27
紅牌還要等交通部公告時間、路段,之前說的國六'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10-01
國八、新化以南都還只是研議中,包括前牌也是
7月1日只是歸還黃牌路權而已
David avatarDavid2012-10-06
雖然口中說開放國道 實際路段還是要看各地方公布 有
Jacky avatarJacky2012-10-08
踢皮球之虞 不過黃牌朋友可直上快速依然使人興奮!
Lucy avatarLucy2012-10-13
讚啦!!!
Annie avatarAnnie2012-10-13
研議結果: 黃牌也要掛前牌! 紅牌繼續掛! XD
Jake avatarJake2012-10-16
立院通過的附帶決議是要取消前牌,交通部也同意
現在重點是卡在ㄊㄇㄉ遠通堅持電子收費必須有照相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10-17
輔助,而照相設備只能照前牌,所以就這樣一直卡著
黃牌目前還不能上高速公路,所以沒有前牌的問題
Damian avatarDamian2012-10-19
偷偷推..我想拿著回數票過竹田收費站
Faithe avatarFaithe2012-10-20
其實我在想...前牌這麼小張...遠通幹嘛不改成看後牌
Emily avatarEmily2012-10-22
...不過反正電子收費本來就官商勾結...所以.........
Hazel avatarHazel2012-10-27
其實我蠻喜歡有前牌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2-10-28
那是因為6F有地方可以貼吧XDDD
Carol avatarCarol2012-10-30
遠通真是小家子氣,能上國道的兩輪根本沒幾台
James avatarJames2012-11-03
根據遠通的說法,前牌不但不能廢,更要擴到跟後牌一
Hedy avatarHedy2012-11-06
樣大才行
John avatarJohn2012-11-08
總歸一句, 政府不應該讓遠通那麼爽, 問題丟出來~~
James avatarJames2012-11-11
遠東就應該要有能力去解決, 不要老用犧牲別人的方式
Edwina avatarEdwina2012-11-13
樓上說的好 不然就換人做!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11-14
其實前牌最主要的原因不就是那張紅色為了讓警察看出
來你是重機嗎... 就算貼了我就不信遠通可以辨識到
車牌上的英文加數字 尤其是沒風鏡貼在前叉還是哪邊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11-16
的牌..
Harry avatarHarry2012-11-19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