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車禍路權為主一定麼?? - 自行車Heather · 2008-06-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甲方:自小客(左轉車)乙方:機車(直行車)甲方於路口(當時號誌為綠燈)停於內側車道並打方左轉方向燈等待轉入另一道路,經甲方觀察對向車道均無來車(當時對向車道為昏暗之狀態晚上7點左右).便以時速20公里轉入另一道路口.當甲方駕駛之車輛前座過了對向車道中間線後..後方乘客呼喊有機車出現(乙方機車自行車All CommentsOlivia2008-06-17甲方:自小客(左轉車)乙方:機車(直行車)甲方於路口(當時號誌為綠燈)停於內側車道並打方左轉方向燈等待轉入另一道路,經甲方觀察對向車道均無來車(當時對向車道為昏暗之狀態晚上7點左右)現在的天候狀態晚上七點會達昏暗狀態嗎?若警方也認定昏暗並記錄在調查報告表中那對你就有利了.便以時速20��Eartha2008-06-21本人不是專業人士,想請問版主:1.車禍處理小組是否為一般員警?像我們這裡的多半由分局員警擔任,他們略懂法規,但對於法規的注解多半憑經驗,(印象中也有員警現場圖亂畫,造成當事人雙方困擾,)並不代表真正肇事責任之依據,若你覺得肇事責任需釐清(畢竟18萬金額不小,可以送交至交通裁決所,裁決所只對�Leila2008-06-18所謂直行車優先這條有但書直行車左轉超過道路三分之二時左轉車優先依我看來你可以把這法條找出來並且找出但書的部份作為談判籌碼18萬不合理我曾遇過類似的情況對方撞到我車子的前面金屬保險桿兩方皆無酒駕我也有打方向燈對方超速警方來時悄悄對我說這情況是對方的錯較多但我基於”道德”��Related Posts自行車~Giant直營店vs經銷商如何抉擇?我用物品的價值來嘲笑別人,現在很內疚請問有人知道之前的高雄捷運廣告上那台可攜上捷運腳踏車哪有賣麗星郵輪上岸帶自行車自由行有重要的日文報告要交,但翻譯是一大問題,可以麻煩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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