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請益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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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第一次在Biker發文竟然是車禍文

昨天中午在台北市新生南路往北接近和平東路(加油站出口前)
我騎著三代鵝在第四車道(第五車道為右轉道,中間有雙白線)
一台公車離站後從右側(第五車道)切進我的車道(第四車道)
它切的速度沒有很急 我看到他切進來後就稍微減速
大概從40km->20km 就被後面另一台機車追撞
被撞後車往右傾 人也倒下去 右側手腳擦傷鈍挫傷 後來被救護車載去醫院
對方則沒有人受傷 也沒有車損

後來在醫院時 交通隊也來了
後方車答應賠償我的車損 醫藥費由強制險支付
也拿了當事人登記聯單 當天也去車行估過價 對方也來車行瞭解過了
但始終有理由推拖 今天打電話來說他們要送鑑定
他們覺得是公車的責任 他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1. 雖然我覺得我應該是0肇責,但這樣的情況我是不是還是先出第三責任險比較好?
2. 有爬了一下文,如果後來認定是0肇責,就不會漲保費(富邦)?
3. 如果對方始終不處理我的車損,我事先修還是跟我的保險公司討論後再處理
(不過我方的車損應該跟我的保險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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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3-01
送鑑定的話 公車是有可能會有責任(有舉證)
但是他並不會變成0責,光為保持距離這條就佔很重了
Zanna avatarZanna2015-03-03
Ida avatarIda2015-03-06
我看我只能先修了 在看到時候他們的責任來求償
Joe avatarJoe2015-03-07
看妳的描述公車就是正常切換車道,你都沒撞上對方還在你
後方,這幾乎沒什麼爭議。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3-08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弄的這麼複雜...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3-11
先協調XD 二次都談不好直接過失傷害告下去
應該就會怕了?
Tracy avatarTracy2015-03-16
剛剛通過電話 對方叫我直接告他 囧
Kyle avatarKyle2015-03-16
看來已經是不同層面的問題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