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歸屬+後續賠償問題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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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先進大家好:

為了還原真相 下文略長 請大家多多包涵



小弟本週三(11/12)下班時段

於新竹公道五路(慢車道)與建新路口與轎車發生擦撞案件(往竹東方向)

雙方同向 騎乘摩托車在他右側的我距離他約1公尺

對方轎車欲右轉建新路沒打方向燈+沒看後照鏡

加上他右轉時疑似有帶一點油門

導致騎乘摩托車在他旁邊的我直接撞上對方轎車右後方

事故發生後 我的機車倒地 人也摔倒(有戴SOL so-2+下巴+手套)

所以人身當下無明顯外傷 已預約本日晚間6點於新竹國泰醫院就診


事故發生當下 對方馬上下車道歉並表明是他的錯

表示會賠償我車損的部分 意思是叫我不需要報警

之後把我的機車牽起移到旁邊(故已破壞現場)

但我想了想好像有點不妥 所以還是叫了警察來

順道一提 新竹警察給人的感覺有夠差

一到現場就一直抱怨說明明是小擦撞 雙方談好就好不用叫警察巴拉巴拉一大堆

回到正題

警察做完酒測+筆錄+事故圖畫好離開之後

對方表示附近200公尺就有機車店(家X X欣)

所以就跟著他到那邊去請老闆估價

去了才發現那家老闆跟他略有認識

老闆表示 車手把、三角台都已經歪了 然後珠碗要拆過才知道有沒有壞
(1500) (3300) (1500)
報價如上

當下雙方都有接收到這個價位 對方也點頭說他願意負責

聽到他願意負責 我也覺得他蠻有誠意 所以車殼+後照鏡小磨損也就沒換

然後昨天11/13下午拆車的時候我有到 對方沒到

珠碗拆下來發現有貓掉 貓的位置也是我車倒下的方向無誤

所以也請老闆換掉(老闆換之前也有打電話跟對方說)

然後時間轉移到昨天晚上9點 老闆說他都換好了

老闆也相信對方會負責所以我就把車牽走了


結果今天跟對方要討論財損的部分

對方說總共賠我5000(含車損) 看我能不能接受

我其他財損包含安全帽(3000)、手機背蓋刮傷(399)、手機保護殼DEVILCASE刮傷(980)

手機螢幕保護貼破裂(印象中好像花了600)

我就跟他說 ○先生 光是車損修下來就已經6300了 5000怎麼會夠

他才好像很緊張 一副不甘願的樣子

還要我跟他去車行看換下來的零件

又在那邊有的沒的講一堆 不想負責的樣子

我跟車店老闆當場傻眼

一直到了現在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請版上比較懂的大大們給我一點建議




簡化事故圖如下 請各位大大參考



紅===========快慢車道分隔島=======================
綠 對方→↓
燈 我→→→
===========
==
==
= 建 =
= 新 =
=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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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11-16
告他傷害。
Iris avatarIris2014-11-19
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