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賠償問題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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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車禍於上禮拜五發生的
雙方都是騎機車
對方闖紅燈+騎車講手機 撞到我女朋友
當下有報警且有作筆錄
對方也知道是自己不對
因此說機車維修的部份會負責到底(對方沒保第三責任險)

現在問題在於
機車維修的部份 女朋友請她家熟識的車行估價
估起來大概是七千左右
對方則認為 這樣的維修報價,
他熟識的車行大概只要4.5千就做得起來
請對方過來跟機車行老闆討論 也不要
雙方都堅持要在彼此熟識車行維修
沒有一個共識在
且對方最後態度也不是很好

因為對於這方面沒什麼經驗
所以也不太知道該怎麼辦
是先去申請責任肇事歸屬+調閱路口監視器
然後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嗎(女朋友腳有挫傷)
還是說還有其他的解決方式呢

先謝謝版上的各位大大們
能不吝給予建議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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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6-01-24
不要去對方車行 提告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1-27
先申請初判表就好 過失傷害可以回原警局提告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1-28
或者直接去地檢署 切記不要超過六個月法定期間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2-01
請他的車行也開報價單 對照一下差別在哪些零件或價錢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2-06
差兩三千其實大事化小比較好 不然很累 受傷記得討賠償
Dinah avatarDinah2016-02-10
上禮拜我被車撞 狀況價錢差不多.......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2-13
7天後可去警局查詢事故處理情形 30天後才能申請初判表
Kyle avatarKyle2016-02-17
拿4.5000去自己熟識車行修吧
Ethan avatarEthan2016-02-19
剩下就認栽折舊倒楣
Susan avatarSusan2016-02-23
要對方支付全額順便提告,騎車講手機太扯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2-24
乾拎良,遇到這種皮皮的就要一次讓他怕,
就醫記錄、驗傷單 都開一開“所有”大小傷都寫上,
直接往刑事告傷害,最好有初判表以及肇責鑑定,不賠
?關個半年、一年拎北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