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沒叫警察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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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幫幫我如題所說小妹我在10/18日當天中午左右和男友要往土城買東西我們從板橋新海橋下那邊要走往南雅(那邊有個交叉路口、右邊是往三峽左邊往南雅)我們騎在一台汽車的右後方而那台汽車剛開始也是往南雅的方向前進看到這台汽車也是要往南雅開行所以我們正準備在往前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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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09-10-29
可是他卻跟我媽媽說妳們過了一個禮拜多才來跟我講這位女生的傷情那也有可能因為我有再這一個星期之內還有發生別的事情去撞傷然後要算在他身上~對方有可以合理的懷疑,而妳們要提出的證據就是當天去醫療院所掛號急診,之後是否有跟醫師請求開立診斷證明書(驗傷單)。還說是我們去撞到他 ��
Emma avatarEmma2009-11-01
我只能說你要先去報案,因為你必須要先報案才有後續賠償問題,不可以再拖了,趕快報吧!這雖然屬於事後報案,但是已經隔了11天,別說監視器沒照到,就算警方也很難相信,所以你去報案時要把時間、地點交代清楚,還有撞擊的部位,有無撞擊痕跡以及車損,對方車牌或車輛款式、顏色,越清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