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條款 10/1前報廢免繳燃料費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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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舊機車落日條款 10/1前報廢免繳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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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5日 上午7:15

  不堪用或已遺失的老舊機車,不僅依舊要按時繳納規費,還可能遭到違法利用。交通
部公路總局特別針對高齡死車祭出落日條款,10月1日以前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手續者,
就無須補繳燃料使用費。

  民眾常因工作忙、無暇處理廢車,或因時空背景因素機車遺失,衍生該車可能遭違法
利用,不僅自身權益受損,更可能造成環境污染;若要向監理單位提出車輛報廢,車主依
法須要先補繳燃料使用費,每年約300至2,010元,才能提出報廢申請,礙於規費補繳的問
題,民眾往往對老舊車輛報廢採取消極的態度。

  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迄今出廠逾10年、民國91年之前出廠,無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
、最近5年內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汽車責任強制險等符合切結報廢作業條件的老舊機
車,祭出落日條款,已於今(102)年8月底寄發「機車報廢登記作業說明書」通知車主,10
月1日前,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手續者,就不用補繳燃料使用費。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台北市監理單位資料中,符合這次報廢條件的高齡老車約有20萬
輛,監理單位日前已陸續寄送「機車報廢切結書」,請車主務必於10月1日前向各地監理
機關完成報廢登記;屆期未辦理者,監理機關將寄發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未依限
繳納者也會依法辦理催繳;因此,要解決家中不堪用或已遺失的老舊機車的問題,務必要
把握這次一勞永逸又省荷包的機會。

  根據統計,台北市機車設籍數近110萬輛,初估約有20%為不再使用的「死車」,為配
合公路總局針對老車報廢的落日條款,全市191家機車排氣檢驗站將協助提醒民眾於期限
前辦理報廢。

  另外,為鼓勵車主主動報廢老舊機車,對於不符合報廢條件的老舊二行程機車,台北
市環保局也持續辦理二行程機車汰舊獎勵補助作業,淘汰二行程機車每輛補助1,500元,
二行程機車汰購電動機車每輛補助13,000元,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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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無小補,多少還是可以省一點,

之前看到板上有一些詢問報廢的文章,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不過這新聞未免也太晚出來了吧...剩不到一個禮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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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nid avatarEnid2013-09-25
老舊機車會收到報廢通知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9-29
很早就寄通知單了 昨天才辦完,不少人在排隊辦這
Emily avatarEmily2013-10-03
我爸收到還不想理他,以為是追稅,我昨天才趕快去幫他辦
人一堆,車真的不知道在那又沒報廢這算賺到到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0-07
所以車子早就不知去向,連車牌都沒有也能報廢嗎?
Linda avatarLinda2013-10-11
可以,報廢單上有選項可以選車牌遺失or自行銷毀XD
Ina avatarIna2013-10-12
等等,死車就有20%的話,一些統計扯到機車總數的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