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3373385 (好開心)》之銘言:
: 以前一直認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是完全不合理的
: 但最近發現其實還是有那麼一點道理
: 因為真的很多機車騎士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 還有很多人騎車是真的騎很慢,那種速度的確不適合騎在內側車道
: 那我就想如果取消禁行機車道,改成"快車道"
: 另外搭配三條快車道專用的法規,就三條而已
: 1.機車發生車禍其責任與汽車同,不得減輕
: 2.非於停等紅燈或左轉,機車不得與汽車同車道並行,違著罰1200元
: 3.非於停等紅燈或左轉不得龜速行使,不得低於最高時速減20(汽機車皆同),違著機車罰600元,汽車900元
: 這樣的話汽車族應該沒什麼好反對了吧?
: 另外機車改成"建議"兩段式左轉(不強制)
: 我認為這樣才能真正落實車速分流,讓交通真正順暢
: 大家覺得這樣可行嗎
重點不是速度快慢,一般車道時速限 50 60,騎到上限也沒多快
車道的限制應該用前進方向來區分比較合理,車道夠多,再來談速度分流
兩個車道:左轉或直行車道,右轉車道
三個以上:左轉車道、直行車道、右轉車道
現行的禁行機車作法,腦殘點在於
機車老是要跟公車、TAXI、右轉或要靠右停的汽車,擠同一車道
(尤其是兩線道,內車道禁行機車時,最為明顯)
明明"禁行機車"的車道上一台車都沒有,汽車卻因為要右轉、要載客
然後跟機車一起卡在外側車道上
或是公車/TAXI要載客,逼得後面的機車必須違規騎上內車道超車...等等case
現行的作法,不管對機車,或是欲靠右的公車、TAXI、汽車等等來說
都極不方便,浪費眾人時間及精神
現行這種作法,只獨厚了直行的汽車暢行無阻,實在沒必要
不曉得各位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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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一直認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是完全不合理的
: 但最近發現其實還是有那麼一點道理
: 因為真的很多機車騎士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 還有很多人騎車是真的騎很慢,那種速度的確不適合騎在內側車道
: 那我就想如果取消禁行機車道,改成"快車道"
: 另外搭配三條快車道專用的法規,就三條而已
: 1.機車發生車禍其責任與汽車同,不得減輕
: 2.非於停等紅燈或左轉,機車不得與汽車同車道並行,違著罰1200元
: 3.非於停等紅燈或左轉不得龜速行使,不得低於最高時速減20(汽機車皆同),違著機車罰600元,汽車900元
: 這樣的話汽車族應該沒什麼好反對了吧?
: 另外機車改成"建議"兩段式左轉(不強制)
: 我認為這樣才能真正落實車速分流,讓交通真正順暢
: 大家覺得這樣可行嗎
重點不是速度快慢,一般車道時速限 50 60,騎到上限也沒多快
車道的限制應該用前進方向來區分比較合理,車道夠多,再來談速度分流
兩個車道:左轉或直行車道,右轉車道
三個以上:左轉車道、直行車道、右轉車道
現行的禁行機車作法,腦殘點在於
機車老是要跟公車、TAXI、右轉或要靠右停的汽車,擠同一車道
(尤其是兩線道,內車道禁行機車時,最為明顯)
明明"禁行機車"的車道上一台車都沒有,汽車卻因為要右轉、要載客
然後跟機車一起卡在外側車道上
或是公車/TAXI要載客,逼得後面的機車必須違規騎上內車道超車...等等case
現行的作法,不管對機車,或是欲靠右的公車、TAXI、汽車等等來說
都極不方便,浪費眾人時間及精神
現行這種作法,只獨厚了直行的汽車暢行無阻,實在沒必要
不曉得各位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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