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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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YE1IHhv ]

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
時間: Mon Mar 21 14:00:46 2022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駕駛判撤單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74Qzd99
機車停等號誌燈。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司姓男子騎車使出「熄火牽車過馬路」招數,被警方抓包舉發挨罰1800元,司男不服提出
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司男所為屬投機取巧,但這並非在「駕駛」機車過程所發
生,故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判決原處分撤銷。

本案發生於去年9月24日晚間8時許,司男騎車沿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往得和路方向
行駛,在成功路1段106巷路口時見到紅燈,卻熄火牽車越過停止線,沿人行道穿越道迴轉
至對向成功路1段,再發動後往福和橋引道方向駛離;警方見狀予以攔阻舉發,台北市交
通事件裁決所處以1800元罰鍰。

司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免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拿出釋示:「機車駕駛人行駛
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為紅燈),下車牽引機車通過停止線,並進入行人穿越道,橫越
道路至對向,迴轉後逕騎車駛離」,主張行為就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裁
罰均無問題。

但法官認為,司男的機車移動過程,並非來自機車引擎提供的動力,故不構成「駕車」行
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

法官並認為,裁決所主張的函示內容並未說明單靠人力牽移機車,而非利用機車引擎時,
是否仍屬「駕駛機車」行為,且該函示認為:「機車駕駛人牽引機車進入人行道,並將車
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不算違規,何以前者「視同機車駕駛人」而違規,而後者「視同行
人」而不違規,函文沒有合理說明,見解自非可採。

另外,雖交通部召開的研商「闖紅燈行為認定原則會議紀錄」會議結論認為,「機、慢車
駕駛人面對圓形紅燈,以牽引(騎乘)方式至其他非為紅燈號誌行向的道路後繼續騎乘,
即視為闖紅燈行為」。

但法官認為,這仍沒有說明靠人力牽移機車時,是否仍屬「駕駛機車」行為,第二,若將
靠人力牽移機車認定為「駕駛機車」,那所有沒有駕照者,在機車引擎未發動的狀態下移
動機車,仍構成「無照駕駛」,這不僅於法不符更見不合理之情。

法官認為,司男行為雖屬投機取巧,但這並非於「駕駛」機車過程所發生,故不應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法官並補充,至於這行為若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不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裁罰300元,是否過輕而應修法另予規範,乃屬立
法層次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6429

6.備註:
原判決,原告的名子很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11年度交字第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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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3
牽機車又變成不是駕駛了
Jake avatarJake2022-03-25
法官認證: 以後牽機車高雄式左轉
Queena avatarQueena2022-03-24
每件的法官都有不同見解,應該統一解釋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3-26
呵呵 那怠速會熄火的車 牽起來更方便...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24
有先例以後大概都會這樣判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6
不靠機車動力牽引 機車就等同行李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3-24
行人推行李過馬路 我覺得沒有違規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3-26
實際上機車要待轉兩次才能完成迴轉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3-24
本來就對機車駕駛不公平
Lucy avatarLucy2022-03-26
高雄式左轉的問題在 以機車動力前進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3-24
假如用牽行方式作高雄式左轉 且是牽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3-26
行到安全區域再發動騎行 本身應該不
算違規 但實際花的時間可能乾脆待轉
Enid avatarEnid2022-03-24
買三陽的怠速熄火的好處 紅燈牽車右轉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3-26
可惜很多警察會繼續開,反正要上訴
是你家的事:我只管開,開成功有業
績,不成功浪費時間的也不是我
Liam avatarLiam2022-03-24
紅燈機車牽行右轉確認安全後騎行 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03-26
難得有挺2輪的法官 鴿子還不多學著點
Irma avatarIrma2022-03-24
人也覺得並無不可 實務上別的國家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2-03-26
有紅燈可右轉 前提是路況允許的情形
Freda avatarFreda2022-03-24
如果不想被警察開單 就不要做這些模
糊的行為 否則最後還是自己要花時間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3-26
成本去申訴 也算是變相的減少投機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03-24
如果牽車算駕駛可以開單,那牽上人行道也
要開單才對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2-03-26
啊?我一直以為可以牽車過馬路減少2次
待轉耶,也幹了不少次
Jacob avatarJacob2022-03-24
牽車滿累的,本來就跟駕駛行為不同
Hedy avatarHedy2022-03-26
名字名字名字名字名字名字名字名字名字
Susan avatarSusan2022-03-24
牽車算行人不是嗎?(人家熄火夠誠意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3-26
奇怪,應該是叫鴿子少做這種擾民的事,
怎麼會叫人民避免做"合法"的事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03-24
既然不違法,那哪裡來的投機問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6
基隆路羅斯福路口每天晚上下班時間就一
堆人用牽的過馬路啊旁邊有鴿子也沒事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3-24
反正就是要熄火,不然轉到油門直接衝出
Ina avatarIna2022-03-26
個人想法牽車過馬路被大家注視的話我
寧願好好待轉(′;ω;`)
Puput avatarPuput2022-03-24
其實還不少人會這麼做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2-03-26
警察連這個都要抓喔?
Zanna avatarZanna2022-03-24
很公平阿,不花力氣的乖乖待轉跟要
花力氣把車推過去
Ula avatarUla2022-03-26
扛起來算駕駛嗎
Zanna avatarZanna2022-03-24
搞東搞西,牽車危險性在哪裡,交通部指
出來讓大家笑笑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2-03-26
本來就可以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3-24
法官邏輯沒問題啊. 警察開單本來就有問題
最多就是上前盤查,可以合理懷疑是不是在偷
Poppy avatarPoppy2022-03-26
機車熄火前有依規則路邊停車嗎? 牽
Zanna avatarZanna2022-03-24
抓這種,然後一堆違停不抓,X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3-26
行到另一方向後 有依規則靠路側非紅
John avatarJohn2022-03-24
線處發動並駛入車道 而不是直接在人
行穿越道上發動後行駛嗎?
Adele avatarAdele2022-03-26
如果都有確實做到 當然不是投機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3-24
法官邏輯沒問題 牽車算駕駛那人行道
Adele avatarAdele2022-03-26
上的停車格只要有停車都先開一張單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3-24
這法官邏輯100分,完全說出我一直想的
Yuri avatarYuri2022-03-26
我是覺得啦 都願意用牽的了 給過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3-24
熄火有沒有構成違停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03-26
投機取巧個屁,以後機車壞了都不能牽著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3-24
過馬路給機車行修,不然就是投機?腦袋
僵化成這樣,難怪一堆恐龍法官。
Una avatarUna2022-03-26
這法官邏輯很正確啊
Lucy avatarLucy2022-03-24
這次到底有什麼好噴法官的 問號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6
靠邊之後熄火牽車可以, 但路中熄火就傻眼
Ida avatarIda2022-03-24
熄火,本來就合法,一堆雕民
Agatha avatarAgatha2022-03-26
如果這個判罰 那機車在人行道上用牽的
一樣也要罰了
Agnes avatarAgnes2022-03-24
法官難得清明
Susan avatarSusan2022-03-26
合理呀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3-24
投機取巧指的是「再發動後往福和橋引道方
向駛離」,非指熄火牽車就是投機取巧
Mary avatarMary2022-03-26
以後會看到很多紅燈牽車右轉
Agnes avatarAgnes2022-03-24
如果紅燈前已經過停止線,在路邊熄火
Belly avatarBelly2022-03-26
等到紅燈再牽車過馬路,這樣才沒問題
Sarah avatarSarah2022-03-24
對對對 新聞出來以後全世界都紅燈就牽車右
轉 台灣要滅亡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6
牽車也算的話 台北市一堆捷運橋下的機
車停車場要先經過人行道的通通變陷阱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4
搞到人民要下車牽車 這交通法規沒有問題?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26
台北大路口一個待轉要等200秒以上,會下
車用牽的不是沒道理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3-24
夏天等200秒試試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2-03-26
難得車拋錨乘客要幫忙推車還要出示駕照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2-03-24
交通部不是有函釋了 還要法官判?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3-26
除非修法 不然熄火就當作已經沒車
若要開罰頂多就是以路人身分罰300
Dinah avatarDinah2022-03-24
不是欸就是闖紅燈 這種素質的地方還在人
本交通 呸
Tom avatarTom2022-03-26
闖紅燈也是罰行人樣態,而不是駕駛,頂
多就是300
Ida avatarIda2022-03-24
新聞最後一段已經講了
Mason avatarMason2022-03-26
題外話 無用知識 當行人罰反而比較麻煩
行人不歸監理站管理 所以行人的罰單必須
到當地分局繳費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24
法官解釋和舉例很合理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3-26
違停一堆不抓 抓這種小條的有什麼意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3-24
警察根本浪費行政資源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3-26
這個不是路上常常看到嗎
Rae avatarRae2022-03-24
漫長的號誌燈是造成違規的關鍵
Jacob avatarJacob2022-03-26
條子又不敢抓四輪 怕抓到大尾的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3-24
行人違規
Yedda avatarYedda2022-03-26
這種感覺就是撤單重開XD
Irma avatarIrma2022-03-24
函示是行政命令階級,法官是法律階級,
當然法官可以不受行政組織的函示限制啊
Delia avatarDelia2022-03-26
牽機車本來就不算駕駛 交通部亂擴大解釋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3-24
警察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汽車機車同時紅燈
右轉 警察就是只抓機車 吃飽太閒 大炮打小
鳥 冗警太多只好派出去抓好抓的機車違規
站著等就有錢進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2-03-26
廢警有邏輯性嗎? 肯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