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to7.net/2017/05/bike-noise.html/4
請直接翻到第四頁看最後那邊,這是你的問題,從法規面的解釋。本
來就有規定深夜不得從事相關行為擾人,並沒有宵禁說法
所謂晚間十點到早上六點查獲就直接罰3000,這條跟本是文字遊戲。
這條最原始的實際上是為了去防止有一些改裝車,驗車後會再變更排
氣管,如果在這個時段抓到,警察可以直接開單,不用再驗車。
也就是我有A跟B兩支排氣管,我用A去驗車通過但是再換成B,被抓到
就直接開單了。而且通常會這樣做的,B 應該都是炸街管吧?
這條規定有問題的爭議就暫且不提了。
但主要的重點就是,路上如果只有警察,他只能開單請你去驗車,要
不要開罰,那是監理站跟環保局的業務,如果路上只有警察,他硬要
針對改裝開罰,除非是明確且違反法規的並且造成用路人危險的可以
開,但以目前最關切的排氣管改裝開不開罰,這個是監理所跟環保局
的業務,警察攔查覺得有疑慮,是給你單子把這件事情轉移業務給以
上兩個單位。
因此,路上只有警察,可以攔你,但是不能罰你。通常能夠直接開罰
一定是聯合稽查,也就是同時看到這三個單位至少二個一起出現。
所以,那不是被抗議才改,或是某人出來講才改,而是一開始發布規
定的人沒解釋清楚,記者愛玩文字遊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從頭
到尾,都沒有所謂的抓到就罰這件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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