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了,因為我雞婆報案幫叫救護車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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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之銘言:
: ※ 引述《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之銘言:
: : https://youtu.be/0SnewuTRh2E
: : 這個月初 一個飄著毛毛雨的下午
: : 我騎機車載著友人 在一個看似平常的煞車後
: : 聽到後方一聲急煞聲
: : "碰"
: 結果到現在過完年了偵查庭也都還沒開庭
: 倒是先收到了這張
: https://i.imgur.com/gc6rPzv.jpg
: 對方已經先行一步用我的機車的強制險去理賠她的醫藥費了
: 我整個人只能黑人問號感覺被利用 保險公司那一定會被留紀錄
: 雖然這是車禍的人的權益 但就一整個 kimochi不爽
: 原來自摔受傷報路人甲車號可以申請理賠


原本想推文,但是太長所以回文

強制險理賠不問責任都可以先跟車禍的對造車輛申請強制險理賠。
至於會不會加費要看在此次事故是否有責任。無責自然不會加費。
沒有什麼叫做被利用,法規如此規定的美意在於讓受傷的人可以迅速獲得基本理賠。

上文所謂對造車,不是一定是碰撞的兩台車
在事故聯單上的都叫做對造車。
而能用你的申請表示你有在同一張事故紀錄的聯單。

一個基本觀念
所謂辦理保險出險是以保險處理車禍事故

而是否加費端看是否在車禍事故有沒有責任
要把辦理保險出險與隔年加費分開看

文鄒鄒的說結論

強制險受傷的人可以直接以單據申請「基本」的醫療費用。
而是否加費與車禍事故責任掛鉤並非是否有賠錢給對方
有責任加費
沒責任不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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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8-03-04
還是想說一聲 干他屁事阿 哈哈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3-08
推文八十幾樓沒人知道正確的觀念。其他版友也有可能
是受傷的一方但不知道怎麼行使自己的權益。
Ina avatarIna2018-03-12
不是沒人知道,實情就是被利用無誤,12月初警察早說了與他
無關,當下也只是做筆錄(類似證人),結果12月底對方要抓替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3-15
死鬼才告他,這時才拿到事故聯單,怎想都不是對方的權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3-16
謝謝樓上版友補充,我看完所有同標題文章。
沒有您說的清楚。我為我二樓的留言致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3-20
就是抓交替阿 不然醫藥費就要自負了
James avatarJames2018-03-24
自摔不能申請強制險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3-27
推推 長知識 不過原Po在意的應該是好意幫忙卻被當肇
事者一樣對待 比如被當申請強制險的當事人 就算無責這
感覺也很差 如果是我 會去說他是自摔讓他連強制險都無
法理賠 他都這麼不要臉了沒必要跟他客氣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29
他完全就路過的可以申請強制險才奇怪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8-03-30
長知識
Mia avatarMia2018-04-03
長知識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4-08
以後自摔可以隨便找前面一台車就可以申請理賠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4-10
根本就是躺著也中槍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4-13
呃不好意思應該是文謅謅 ㄗㄡ
Susan avatarSusan2018-04-15
推,長知識
Yedda avatarYedda2018-04-16
這事件告訴我們,除非有證據證明我不是肇事者,不然下去
幫忙就可能被亂賴
Tom avatarTom2018-04-16
長知識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4-17
長知識
Yedda avatarYedda2018-04-20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4-23
真的長知識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4-26
機車單一費率,汽車才有所謂有無責任加費問題。
Hedda avatarHedda2018-04-28
本件被申請的被保險車輛為機車,自然無所謂隔年加費
的問題,此乃多慮了。
Ina avatarIna2018-05-02
根本就只是想要錢想瘋了
Andy avatarAndy2018-05-03
長知識, 換個角度想如果要等到判決確定才賠是要等到幾年阿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5-05
這故事告訴我們摔車第一件事就是隨便記個車號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5-10
Hedda avatarHedda2018-05-14
就是被利用啊,對方自摔耶,難道以後自摔就賴在路中
央,等用路人受不了報案後請對方一起做筆錄,就能用
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Tracy avatarTracy2018-05-16
謝謝,長知識了。
Annie avatarAnnie2018-05-18
自摔賴給別人就可以凹離譜,駕駛人傷害險還要不要賣?
*凹理賠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5-22
雖然你想解釋法規上沒錯,但從這整個事件前後來看,就是被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5-25
利用無誤,這跟路上隨機找個路人賠給你強制險根本是一樣的
Tracy avatarTracy2018-05-25
長知識推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5-27
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的人根本不應該被填上事故聯單,OK?
Iris avatarIris2018-05-30
叫救護車的不會在事故單 提供影片的也不會
David avatarDavid2018-05-30
所以原po名字車號如果有在事故單上那就不是只是路人甲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6-03
跟事故本身有關 跟什麼好心雞婆叫救護車無關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6-08
所以一開始跟警察做筆錄就錯了, 警察在搞什麼東西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