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outu.be/8Vgw1w5F7kA
日前因為道路施工封閉的問題寫信到縣長信箱,可以看到0:03秒過了馬路,
前面的道路竟然因為施工封閉,封閉沒關係,我就轉到中線車道,從中線車
道上可以看到原本是存在禁行機車的,這時候機車騎士就陷入無路可走的狀況,
還好經過投書過後有把中線的禁行機車道移除,本來暗自嘉許雲林縣政府做事
情很迅速的,沒想到在同一條路上又出現禁行機車的標誌,這是公務機關的
疏忽還是如此情況(中間無路口的同一條路上禁行機車與非禁行機車可以並存)
是被允許的? 因為尚未收到縣府回信,再考慮是否要再寫信去縣長信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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