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僅就法規部分補充。
慢車能不能行駛路中央?
如果以安全考量,他應該要也必須要,因為路旁風險太多,
而且你若不在路中央,意味著後方車輛「隨時」會在近距離超越你,
這會造成你的容錯率低到不行,因為你無法及時閃避危險。
如果你騎在路邊,但前方突然後障礙物(石頭、動植物、垃圾、安全帽.....)
造成你必須向左閃的話,此時剛好又有車輛超越你?
BANG。
(不要覺得不會發生,事實上台灣每年有一堆單車騎士都是這樣死傷的)
---------------
再來講講法規。
我們知道以安全面來說慢車也應該行駛路中央,
但法規是不允許的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七、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第七款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
---
第一項第一款直接跟你說你不靠右就要罰錢。
(除非有慢車道)
如果是有區分快/慢車道,那麼當然上快車道就是違規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
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
通行。
八、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
行。
九、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
近。
-----------------------------
看完你還覺得守規矩=安全了嗎?
很多規定只是為了方便管理而定的,沒有甚麼道理,更與安全無關,
換到同樣屬於汽車的二輪機車,也是一樣的。
不是鼓勵大家違規,只是有時候真的要想想「怎麼樣才安全」,然後斟酌是否要守規矩。
--
|| | | 車車| █ █ψ
|| 禁 | 禁 | 車| █ █
|| 行 | 行 |︹ 車| 騎士: ██ ███
|| 機 | 機 |公 車|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
|| 車 | 車 |車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 車| This is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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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能不能行駛路中央?
如果以安全考量,他應該要也必須要,因為路旁風險太多,
而且你若不在路中央,意味著後方車輛「隨時」會在近距離超越你,
這會造成你的容錯率低到不行,因為你無法及時閃避危險。
如果你騎在路邊,但前方突然後障礙物(石頭、動植物、垃圾、安全帽.....)
造成你必須向左閃的話,此時剛好又有車輛超越你?
BANG。
(不要覺得不會發生,事實上台灣每年有一堆單車騎士都是這樣死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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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講講法規。
我們知道以安全面來說慢車也應該行駛路中央,
但法規是不允許的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七、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第七款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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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第一款直接跟你說你不靠右就要罰錢。
(除非有慢車道)
如果是有區分快/慢車道,那麼當然上快車道就是違規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
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
通行。
八、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
行。
九、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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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你還覺得守規矩=安全了嗎?
很多規定只是為了方便管理而定的,沒有甚麼道理,更與安全無關,
換到同樣屬於汽車的二輪機車,也是一樣的。
不是鼓勵大家違規,只是有時候真的要想想「怎麼樣才安全」,然後斟酌是否要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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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 | 禁 | 車| █ █
|| 行 | 行 |︹ 車| 騎士: ██ ███
|| 機 | 機 |公 車|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
|| 車 | 車 |車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 車| This is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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