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這邊是走單車道過綠燈的單車
遭到汽車側撞(對方是紅燈狀態)
碳纖車架在遭受側撞後,後上叉隆起
送回原車店判定無法再使用,應更換車架
在警察填寫的現場事故圖上已備註,對方需更換新車架
一開始對方說親戚也是捷安特的經銷商
但到對方店裡,那家經銷商老闆卻認為說碳纖給他們可以修復,喬的回來
完全拒絕更換一個新車架給我
還認為我待的原車店故意要敲竹槓
並說什麼他們跟同業調貨多便宜多便宜,就是想壓低賠償金額
想問若最後走調解委員會,甚至上法院走民刑事一途
是否在民法上會以恢復原狀為前提
相當擔心這個恢復原狀,對方隨便找個不合尺寸或根本不同等級的車架就矇混過去
或者會有按使用年限,折舊做賠償的判例
不知道這邊是否有曾遇過相同經驗的可以幫忙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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